
集流管管件 GB25972-2024《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》(2025年12月1日实施): 5.1.1.6 管道管件 管道、管件材料满足下列要求。 a)集流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制造,材料应具有耐腐蚀性能或将其内外表面做防腐蚀处理。 b)连接管应采用高压软管或采用耐压强度、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。 c)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,不应使用铸铁件。 原GB25972-2010《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》(25年12月1日失效): 5.18.1 材料 管路应采用无缝管材,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或将其内外表面做防腐镀层处理。 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,不应用铸铁件。 GB50263-2007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: 4.2.1 管材、管道连接件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 检查方法:核查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验报告。 4.2.2 管材、管道连接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镀锌层不得有脱落、破损等缺陷。 2 螺纹连接管道连接件不得有缺纹、断纹等现象。 3 法兰盘密封面不得有缺损、裂痕。 4 密封垫片应完好无划痕。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 4.2.3 管材、管道连接件的规格尺寸、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 检查数量:每一品种、规格产品按20%计算。 检查方法: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。 4.2.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、管材及管道连接件,应抽样复验,其复验结果应符合 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。 2 对质量有疑义的。 检查数量:按送检需要量。 检查方法:核查复验报告。